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的通知》。根據最新規(guī)定,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或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及《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fā)〈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成公積金〔2021〕45號)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就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或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兩位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本通知自2025年2月8日起執(zhí)行,以受理時間為準。原有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zhí)行;本通知未盡事宜,按原有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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