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武漢封城了一段時間,房屋建設項目也都暫停了,但是商品房延期交付會給購房人帶來一定的影響,比如說涉及到還貸、利息以及辦理子女落戶上學等問題的?,F(xiàn)在最新發(fā)布的武漢市商品房交付標準終都有了詳細規(guī)定。
4月28日,從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因疫情導致商品房延期交付引發(fā)的問題,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人行武漢分行營業(yè)管理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
武漢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購房者最關心的幾件事終于落了地,延期交付的順延期或者說是建議的免責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還款順延期也有三個月;而購房人子女落戶上學的問題,也可以得到部分解決。指導意見的出臺,不僅回答了購房人的問題,也為部分進入司法途徑的案件表明了態(tài)度。
順延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
意見中指出,買賣雙方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約定交付時間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項目,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交付的,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順延交付時間。
順延時間可參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促進建筑業(yè)和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措施的通知》有關合理確定項目工期的要求,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個月,買賣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依法就延期交付事項告知購房人。
延期交付的商品房,還可延后還貸或減免利息
因疫情影響導致商品房購房人失去收入來源或收入減少造成還貸困難的,經購房人申請,可合理適當延后還款期限,延后期限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個月。
金融機構可適當為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購房人,減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其還款資金壓力。
延期交付或辦證的購房人,可憑合同辦理子女入學
2020年8月31日前交付的商品房,購房人符合我市買房落戶或戶口遷移的有關政策,但確因疫情影響無法及時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以及落戶或戶口遷移手續(xù)的,可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向房屋所在區(qū)申請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區(qū)教育部門先行統(tǒng)籌安排入學。
購房人應書面承諾在2020年12月31日前補齊相關手續(xù),未按承諾補齊的,接受教育部門為其子女繼續(xù)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調整。
轉載自長江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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