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發(fā)布房地產新政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界定標準發(fā)生了變化。那最新規(guī)定已經通過下文進行了介紹,還不是特別清楚的網友可以來看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漢市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武漢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zhí)行住房信貸政策。
在武漢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
對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購房貸款時,購買的第二套住房認定為首套住房,購買的第三套住房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對已有兩套住房的家庭,在掛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購一套住房的,購房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
目前,在武漢市有1套住房的家庭,再次購買第二套住房的,無貸的可按照首套房(首付20%,利率3.8%)執(zhí)行;有1套貸款未結清的按照二套房(首付30%,利率4.4%);有2套及以上貸款未結清的限貸。對于有1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不管是否有貸款情況,均按照首套房(首付20%,利率3.8%)執(zhí)行。
在武漢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再次購買第三套住房的,無貸的各金融機構自主決定首付比例及利率;有1套及以上貸款未結清的限貸。對于有2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購買第三套住房的,均按照武漢市當前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執(zhí)行。即:無貸的可按照首套房政策執(zhí)行,有1套貸款未結清的按照二套房政策執(zhí)行,有2套及以上貸款未結清的限貸。
此外,針對擁有2套住房的家庭,掛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購一套住房的,購房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即:無貸的可按照首套房政策執(zhí)行,有1套貸款未結清的按照二套房政策執(zhí)行,有2套及以上貸款未結清的限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