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前后大家由于各種原因想要從在職的單位辭職,但是單位不批怎么辦,如果單位不批準的話,我們能不能走呢,相信很多一定要有這樣的疑問,那么辭職,單位不批如何處理?我們來看看律師如何解釋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也享有離職的權利,上述法規(guī)運用了“通知”二字,而非“批準”,由此可見,員工辭職只需要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通知”單位即可,而不是需要單位“批準”才能走。提前通知單位是為了方便辦理交接手續(xù)以便單位保持正常運營,這是一個負責任的員工應有的職業(yè)道德和應盡的職責。
其次,建議大家,在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盡量采取書面形式,如辭職信、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等,盡量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遞交,保留快遞單等物流憑證。記得在寄出之前,復印一份留存?zhèn)溆门丁?/p>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根據上述規(guī)定,只要員工正常的提供了勞動,就應當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是不得以員工離職為由隨意克扣員工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第二款: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建議大家,如果離職后與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爭議糾紛的,首先,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jiān)察大隊進行投訴。其次,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最后,還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處理。如有需要,可以在維權之前向專業(yè)律師進行咨詢,以便得到專業(yè)合理的建議。希望廣大勞動者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辭職單位不批如何處理的最新法律知識,也希望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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