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結婚必須要有房都是結婚要求了,現(xiàn)在房價上漲,很多年輕人買房,都是上一輩打出的基業(yè),那么男生的房子可以加名嗎?加名會怎么樣的呢,下面了解下吧。
婚前一方買的房,是否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針對這類問題,不同的人提出了看法:
紅桃K:加不加真是一個問題。加了,萬一結婚沒一年甚至沒幾天,女方就要離婚,那就面臨人財兩空;不加,女方萬一”你不愛我“、”沒有安全感“為由拒絕結婚,就面臨一拍兩散!
咻的一下就困了:婚前加名字但可證明購房款來源于他人,房產屬于出資人,簡單說就是加了白加,歸出資方。就這,覺得到處叫囔著加了名字的男方就挺雞賊了。
希望的稻田:房產加名有用,哪怕是一方全款購房,加了名就是贈予,另一方離婚拿一半。另外婚前全款房婚后變賣,進行置換,算婚后共同財產。
明媚少年:對這個規(guī)定不是很清楚,想咨詢一下有經驗的。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不加女方名字,屬于男方婚前財產。女方婚前無房,那婚后女方是不是就失去了首套購房資格啊!
小喬:女同胞們都知道如果男友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男友一人名下,那就是婚前財產,只有加名才能保證自己權益。如今這個結論又被推翻了。
可以看出,討論的關鍵無疑在于兩方:
女方:加名字是誠意也是一種保全權益的方式。
男方:現(xiàn)在的婚房大多都是由一方的長輩用大半輩子積蓄購買,自然擔心加名后如有意外,半生積蓄打水漂。
那么,婚前房產加另一半的名字在法律上有無意義呢?實際上,問題本質還在于加了名字之后房屋的歸屬問題。我們先一起來看看婚姻法是如何規(guī)定的吧!
婚前雙方出資或個人出資購房,產權歸屬:
針對這一情況,要么婚前一方已經全款或貸款買過房子,要么婚前雙方一起出資買房,那么房屋產權到底該怎么區(qū)分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婚前父母出資給子女買婚房,產權的歸屬:
畢竟武漢的房價不便宜,三環(huán)內房屋均價在1.5萬/平以上。很多年輕人通過自身努力可能買房比較吃力,往往通過男方父母或者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給“小兩口”買婚房,但這也分婚前婚后,其房產歸屬也大部分相同。
那么加名字,真的重要嗎?
許多人一般錯誤的認為,加了名字婚房就屬于共同財產。實際上根據新婚姻法,房屋產權主要是按照實際出資情況來劃分產權,它并不會因為“加名字”而有所改變。
另一方面,在實際生活中,想要順利加上名字并不那么容易。如果是按揭購買的房子,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加名基本上是無法實現(xiàn)的,因為銀行不同意。這又是為何?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意思很明確,要想加名字,除非把剩余貸款結清。
那么如何順利加名字呢?
實際上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針對男方婚前已購的按揭房,可以通過簽訂婚前協(xié)定,之后再公證的方法來確定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
另一種,則是雙方或雙方家庭共同出資購房,可屬夫妻雙方名字,房產亦屬于共同財產。
依照出資劃分,首付還是自己來
對于廣大女同胞而言,如何處理才是明智的方式呢?
現(xiàn)在請你繼續(xù)灑脫地對公婆說:“爸媽,你們年紀都那么大了,拿著錢安享晚年吧。首付我們自己來,最多以后節(jié)儉點而已。”
這時你的老公一般會感動得熱淚盈眶,公婆會自慚形穢,對你萬分愧疚。
隨后,你們夫妻自己掏錢付了首付,雖然日子突然捉襟見肘,但是再也不用為署名而爭吵,因為不管署誰的名,這都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讓我們重溫一下那句話:署名有用,但沒那么有用!因為當你沒有為這個房子出資,即使署了名字,依然沒有意義。
接下來,可能大部分人會有疑問,“大部分積蓄都用來購房了,如何生活?”
想一想,公婆會忍心兒女生活窘迫嗎?他們一般會有兩種行為:
① 提出替你們還房貸。
② 接濟你們生活費。
對第一種情況,一定要堅決拒絕,確保房子的純潔性。
對第二種情況,堅決維護,不僅房子有了,生活質量也得到了一定提升。
新婚姻法更加強調婚姻的平等性,你為婚房付出了多少,得到的回報便是多少。
雙方共同出資,共同承擔婚后生活才是一個家庭最好的狀態(tài)。
而一心想著男方有車有房,空手套白狼最終也只發(fā)現(xiàn)自己不過扮演了一個長期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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