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取消了留學生回國證明這一政策,取消的時間從2020年十一月份開始,也就是說只要是10月份開始辦理證明的駐外使館都不會再接受申請了,只要在十月份之前辦理的都能生效,那么現在只有半個月的時間了,還在海外的學生們抓緊時間辦理了,這一證明對以后買房買車都有很大的幫助。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后,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通過留學人員提供的國外院?;蚩蒲袡C構錄取材料、國外院校頒發(fā)的學位證書或畢業(yè)證書、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或留學人員自愿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可通過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確定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限。
是各類留學回國人員重要的身份和經歷證明及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憑證,而且他們在創(chuàng)辦企業(yè)、安排工作、落轉戶口、子女入學、多生子女上戶口、購置住房、申請國內各類科研基金、評定職稱、報考公務員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夠享受國家或各地、各單位給予留學回國人員的各種優(yōu)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種便利條件。 學歷學位認證已經不需要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