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了6月以后武漢的氣溫可以說是穩(wěn)步的攀升,作為四大火爐之一的城市,這里的盛夏高溫可不是說說而已哦。與此同時在高溫下依然有著在崗位上堅持工作的工作人員,針對這類工作人員也將會發(fā)放高溫津貼進行的補貼,那么關于2020年高溫津貼的領取時間以及領取詳情又是怎樣的呢。
發(fā)放時間:從6月開始到9月份,一共4個月的時間
領取人員:
1、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的勞動人員,
2、用人單位不能夠采取相關措施,將員工的工作地點的溫度下降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工作人員。
1、室外作業(yè)和高溫作業(yè)人員每人每月150元
2、非高溫作業(yè)人員每人每月100元。
3、湖北省限行高溫津貼標準12元/天
tips:高溫津貼的發(fā)放標準大多都是以天數來計算的, 每個月31天,根據大家的工作天數可以計算大家本月可以獲取多少錢的高溫津貼。
1、相關工作單位及用人單位不可以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等原因就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對于工作者必須要合理的支付高溫津貼以及勞動報酬;
2、企業(yè)及用人單位,不得以冰飲料,綠豆湯、雪糕等防暑降溫物資抵扣高溫津貼的費用,對于在高溫勞動的工作人員需要如實支付高溫津貼費用。
需要
根據個人所得稅納稅規(guī)定,高溫津貼屬于個人工資的一部分,所以也是需要計入納稅基數的,領取高溫津貼以后如果達到了納稅起征點則需要依法進行納稅業(yè)務。
小編點評:高溫津貼是對在高溫下依然堅持作業(yè)的工作人員的慰勞,也是屬于大家應有的勞動所得,6月開始武漢就可以領取高溫津貼了,符合相關要求的職工可以參考以上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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