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自己的車去年檢,被告知車輛燈光太弱,無法通過年審。那目前汽車年審對燈光的最新要求是怎樣的呢?一起看看相關規(guī)定吧。
根據(jù)《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38900-2020)6.4.3.1 規(guī)定,機動車在上線檢測時,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前照燈、前位燈、前轉向信號燈、前部危險警告信號、示廓燈和牽引桿掛車標志燈等前部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齊全,工作應正常;前照燈的遠、近光光束變換功能應正常,遠光照射位置不應出現(xiàn)異常偏高現(xiàn)象;
2、后位燈、后轉向信號燈、后部危險警告信號、示廓燈、制動燈、后縟燈、后牌照燈、倒車燈、后反射器應齊全,工作應正常;制動燈的發(fā)光強度應明顯大于后位燈的發(fā)光強度;
3、側轉向信號燈、安裝的側標志燈和側反射器應齊全,工作應正常;
4、對稱設置、功能相同燈具的光色和亮度不應有明顯差異,轉向信號燈的光色應為琥珀色。
通過武漢交警微信及交管12123APP均可查詢年審上線時間。
武漢交警查詢渠道:菜單【V用戶】-【車輛年檢查詢】服務;
交管12123APP查詢渠道:備案機動車后,可點擊“我的機動車”了解還有哪些待處理的機動車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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