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專題內容,準備跟大家介紹下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準備哪些材料。有這方面疑問的網(wǎng)友歡迎來了解看看,希望能幫大家解決問題。
根據(jù)計生相關政策,凡屬合法夫妻,符合《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在國家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可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具體條件如下:
1、孩子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2、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
3、夫妻雙方共同申請
1、父母身份證
2、戶口本
3、結婚證
4、小孩出生證明
5、一家三口免冠登記合照,紅底,三張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申請審批表》;
2、經(jīng)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原件)。鄉(xiāng)(鎮(zhèn))人民***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fā)獨生子女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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