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漢輕工大學復試時間為3月下旬至4月,那2023年武漢輕工大學復試線是多少?下面小編便為大家?guī)砦錆h輕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一起看看吧!
1、學校綜合考慮各學院導師隊伍、科研力量、生源狀況、碩士點情況、就業(yè)狀況等因素,計算分配各學院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后,各學院應當按學科(專業(yè))公布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嚴格按計劃錄取,不得超計劃。
如果學院或學科(專業(yè))生源不足,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完成錄取計劃,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收回計劃未完成部分,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二次分配,以保證全??傮w招生計劃的完成。招生計劃二次分配主要考慮科研實力雄厚、導師力量強、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兼顧學科平衡。如二次分配導致招生計劃增減,學院應當再次公示并加以說明。
2、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線)》,學院結合本單位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按照一般不低于招生計劃120%的比例,自主劃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非全日制與全日制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相同。需要接收調劑生源的學院,要考慮到調劑生源的不確定性,適當擴大差額。各學院應在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實施細則中將復試比例加以明確。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
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為30人,只招收專業(yè)學位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初試單科(滿分=100分)成績達到30分、單科(滿分>100分)成績達到46分、總分達到報考專業(yè)國家分數線的85%,且無缺考記錄,可以進入復試。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在滿足以上分數線的基數上,擇優(yōu)進入復試(僅個別專業(yè)領域接收士兵專項計劃調劑考生,以調劑系統(tǒng)公布為準)。
二、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3月下旬至4月。第一志愿考生原則上在4月6日前完成復試;調劑考生原則上在4月底前完成復試。復試具體安排見招生學院工作實施細則,具體日期和要求由各招生學院確定并公布,并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復試費
復試費 100 元/人,現場復試的考生按學院確定方式繳費,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通過學信網遠程復試系統(tǒng)繳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不予退費。
(三)復試資格審查
1、學院在復試前,應組織專門的工作人員,對照報考條件(詳見《武漢輕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學院要對考生提供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進行網上查驗,確定真?zhèn)?。復試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考生應當出示省級自學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報名資格申請表》、網絡教育本科生應當出示就讀高校出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證明,方可參加復試。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另須提交《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等材料。
2、復試結束,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
(四)嚴肅考風考紀
1、復試前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忌峤徊牧险鎸嵱行А驮嚾蹄∈卣\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2、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招生學科(專業(yè))要會同遠程復試技術平臺提供方,在落實考生身份“兩識別”、“四比對”審查核驗、防“替考”的基礎上,同時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過ChatGPT等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
3、各招生學院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破格復試
2023年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
2、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 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一)調劑工作基本原則
1、招生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綜合考慮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一貫學業(yè)表現等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不得按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招生學院應根據學校調劑公告,結合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時、準確發(fā)布計劃余額信息,并積極利用調劑系統(tǒng)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二)可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yè)
詳見《武漢輕工大學2023年接受調劑考生公告》。
(三)接收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達到招生學院規(guī)定的最低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學術型專業(yè)可調劑到專業(yè)學位錄取,原則上專業(yè)學位不得調劑到學術型專業(yè)錄?。蝗罩茖I(yè)可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yè)錄取,調劑非全日制考生必須為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原則上非全日制專業(yè)不得調劑到全日制專業(yè)錄取。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及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A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A區(qū)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四)調劑流程
1、在教育部調劑系統(tǒng)開通后,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對考生調劑志愿進行審核,并通過網上調劑系統(tǒng)對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考生在系統(tǒng)中點擊接受復試通知后,參加學校復試。
3、考生調劑志愿將被鎖定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沒有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以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4、考生應及時關注調劑系統(tǒng),我校將通過教育部網上調劑系統(tǒng)對擬錄取考生發(fā)出“待錄取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一般為12小時)內接受為有效,逾期不接受視為主動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將取消網上調劑系統(tǒng)的“待錄取”狀態(tài),并補錄其他考生??忌坏┙邮芪倚>W上“待錄取”狀態(tài),就視為自動放棄任何其他招生單位(包含一志愿報考單位)的錄取機會,我校原則上不受理待錄取解鎖的請求。
(一)錄取規(guī)則及辦法
1、復試總分計算辦法
復試一般由專業(yè)課測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核3項組成,會計碩士(專業(yè)代碼:125300)在此基礎上增加一門政治理論課,共4項組成。每項滿分均為 100 分,60 分及以上為合格,任何一項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復試總分為各項成績之和。
2、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加權計算出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100*(初試總分/初試滿分)*60%+100*(復試總分/復試滿分)*4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規(guī)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3、錄取順序
按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綜合成績相等,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若初試總分相等,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若學校在招生計劃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學科(專業(yè))的招生計劃,則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首先錄取上一輪復試合格但未錄取考生,上一輪復試合格考生不足的,可開展下一輪復試。
如有擬錄取考生主動放棄或被取消錄取資格,也按上述原則進行補錄。
第一輪調劑考生復試結束后,如學院或學科(專業(yè))未完成招生計劃,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收回未完成部分進行二次分配。因二次分配增加了招生計劃、現有復試合格考生不足以滿足需要的學院,可以再次組織生源進行后繼復試。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加試課程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報考(含一志愿和調劑,下同)全日制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必須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合同,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署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7、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則上應當有工作單位,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必須與學校、工作單位簽訂非全日制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合同,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署的,學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8、報考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人事檔案應當在入學前轉入學校,逾期不轉的,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人事檔案,可按畢業(yè)學校集中郵寄時間郵寄。
9、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10、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確因工作需要,可在復試階段對報考類別(定向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向報考(含調劑)學院提出書面變更申請,學院同意變更的,書面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擬錄取名單確定后一律不再受理。
(二)體檢
我校統(tǒng)一安排在開學初對考生進行體檢。根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
逃避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頂替的,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招生學院可以結合招生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三)錄取類別
1、碩士研究生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類型。定向碩士研究生根據定向就業(yè)合同就業(yè),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2、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為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為在從事其他職業(yè)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yǎng)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學費及獎助學金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的發(fā)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zhí)行(參閱《武漢輕工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五)入學核查
新生入學后,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錄取手續(xù)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guī)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guī)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yè)或者專業(yè)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以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身份報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認的本科學歷證書。
(6)其它需要復查的事項。
復查中發(fā)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fā)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yǎng)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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