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禁捕的做法有利于長江水域的生態(tài)健康,保持可持續(xù)發(fā)展。近日,宜昌市發(fā)布了《宜昌市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試行)》,對禁捕水域、時間、方法等進行了說明。
近日,宜昌市司法局就《宜昌市長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試行)》征求公眾意見。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下列水生生物保護區(qū)、禁捕水域內的特定區(qū)域,禁止垂釣:長江湖北宜昌中華鱘省級自然保護區(qū);清江長陽段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清江宜都段中華倒刺鲃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沮漳河當陽段特有魚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沙灘河當陽、遠安段中華刺鰍烏鱧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qū)、跨江河橋梁所在區(qū)域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垂釣的區(qū)域。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長江流域禁捕水域禁止垂釣??h、市人民政府可針對特有魚類的生長繁殖規(guī)律,合理設定禁釣區(qū)域和禁釣期,并報市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備案。
下列國家、省公布和批準的禁捕水域,在禁止垂釣的區(qū)域和禁止垂釣期間外,可以進行垂釣:長江干流宜昌段、與長江干流相連水域上溯2公里范圍內;黃柏河與長江干流相連水域上溯10.8公里范圍內;清江和漁洋河宜都段全部水域,與清江、漁洋河干流相連水域上溯2公里范圍內;枝江市境內松滋河、興山縣境內香溪河、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清江高壩洲庫區(qū)與宜都中華倒刺鲃保護區(qū)為一體的水域。
在禁止垂釣期間外和可以垂釣的禁捕水域進行垂釣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人一桿一鉤(單鉤);每人每天漁獲物單條大小不低于規(guī)定標準、總重量不超過5千克(公斤),單條超過5千克(公斤)漁獲物只能保留一尾,超過部分放回原水域,外來物種除外。
在禁止垂釣期間外和可以垂釣的禁捕水域進行垂釣活動,禁止下列垂釣行為:垂釣《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列明的水生野生動物;使用多線、籠子鉤、盤鉤、子母鉤、聯體鉤、串鉤、錨鉤、爆炸鉤、抬線和鉤門寬超過2cm的魚鉤;使用有毒有害餌料、窩料和添加劑及使用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進行垂釣;使用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等工具;利用船艇、排筏、浮具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垂釣行為。
根據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在禁止垂釣的區(qū)域和禁止垂釣期間進行垂釣的,由農業(yè)農村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此次征求意見截至2021年11月13日,歡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文稿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修改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信件、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宜昌市司法局。以信件方式反饋意見的,請注明垂釣辦法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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