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2020年我國脫貧攻堅 已經取得圓滿勝利,但是會設立貧困地區(qū)五年過渡期,也就是在十四五期間仍然會對農村低收入家庭進行幫扶工作。那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是怎樣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具體有什么待遇呢?

(一)國家評定標準
2020年1月5日,民政部下發(fā)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評估認定意見,將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評定。
1.工資性收入
指就業(yè)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業(yè)成本,包括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 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等。
2.轉移凈收入
指轉移性收入扣減后的收入,包括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費、離退休金、失業(yè)保險金、遺屬補助金、賠償收入、接受捐贈(贈送)收入等;轉移性支出指居民對國家、企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居民的經常性轉移支出,包括繳納的稅款、各項社會保障支出、贍養(yǎng)支出以及其他經常轉移支出等。
3.財產凈收入
指出讓動產和不動產 ,或將動產和不動產交由其他機構、單位或個人使用并扣除相關費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儲蓄存款利息、有價證券紅利、儲蓄性保險投資 以及其他股息和紅利等收入,集體財產收入分紅和其他動產收入,以及轉租承包土地 經營權、出租或者出讓房產以及其他不動產收入等。
4.經營凈收入
指從事生產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所獲得全部經營收入扣除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稅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從事種植 、養(yǎng)殖 、采集及加工等農林牧漁業(yè)的生產收入,從事工業(yè)、建筑業(yè)、手工業(yè)、交通運輸業(yè)、批發(fā)和零售貿易業(yè)、餐飲業(yè)、文教衛(wèi)生業(yè)和社會服務業(yè)等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的收入等。
另外,規(guī)定的優(yōu)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獎學金、見義勇為等獎勵性補助,以及政府發(fā)放的各類社會救助款物等不計入家庭收入。中央確定的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礎養(yǎng)老金,“十三五”期間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二)各地認定標準
1.江蘇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一般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guī)定的低保邊緣家庭。同時明確低收入家庭“單人?!本戎鷺藴?,做好與現(xiàn)有低保對象保障水平的銜接。對重殘“單人?!?,按照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60%發(fā)放低保金;對重病“單人保”,按照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百分之一百發(fā)放低保金。

1.待遇一:住房保障
(1.1)保障對象
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 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家庭等。另外,對經鑒定或評定住房確屬C級或D級或無房戶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qū))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1.2)保障方式
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
2.待遇二:價格臨時補貼
為了更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當物價出現(xiàn)明顯上漲時,在向困難群眾正常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失業(yè)保險金等救助金的基礎上,額外發(fā)放的價格臨時補貼。
3.待遇三:救濟基金
分散扶持城鄉(xiāng)貧困人口(城鎮(zhèn)貧困人口和農村五項保險對象),按標準浮動40%;家庭中存在嚴重疾病,根據最低標準,救援標準達到35%;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含)和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險標準,給予20%的流動補助。
另外,每個地區(qū)的農村低收入家庭補貼標準都不一樣。比如,北京市 低收入家庭補助標準為2200元一個月。
以上就是有關農村低收入家庭認定和待遇的介紹,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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