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社會救助基金的管理是一個極為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它同經濟發(fā)展、宏觀經濟運行乃至國際經濟運行密切相關,又同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財政收支狀況、法律制度環(huán)境具有十分密切的內在聯系。那么社會救助基金的管理機構是哪個呢?
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是指為實現社會救助的基本目標和制度的穩(wěn)定運行,對社會救助基金的運行條件、基金征繳、管理、投資運營、監(jiān)督管理等進行全面規(guī)劃和系統(tǒng)管理。
該救助基金,不接受私人申請。需要該機構的資助,需要通過交管部門?!兜澜环▽嵤l例》第90條,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
如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選擇合適的社會救助基金籌集模式、籌集手段,及時、足額地取得社會救助基金,并且管好、用好這些資金,以保障社會成員的最低生活需要,構成了社會救助基金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基金籌集方面,從國際社會的經驗來看,福利型國家社會救助各項目都是由國家或政府承擔責任。自保公助型國家主要由社會承擔,但美國社會救助項目資金來源為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共同供給。自我積累型國家如新加坡等國的社會救助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社會團體也通過各種基金對貧困家庭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在基金支付方面,由于社會救助的概念和體系是不確定的,各國對社會救助的規(guī)定也不同,實施范圍和實施項目的不同導致社會救助基金支付管理的不同。例如,我國傾向于把教育和醫(yī)療項目的支出排除在外,因為這二者一般有單獨的統(tǒng)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