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如今加大了對于“禁摩令”的實施力度,其主要的原因是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時候,超速和超載的摩托車容易對交通造成影響,并且對駕駛員本人、行人和其他駕駛員造成威脅。那么對于騎摩托車造成了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有什么相應的處罰措施呢?

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駕駛摩托車撞人后會不會坐牢,要看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而定,如果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承擔主要以上責任的,就構成交通肇事罪,要坐牢。

為了避免處罰,不少司機除了向熟人借駕照代扣分外,還花錢買分代扣來躲避處罰。類似這種一般交通違法找人代扣分的行為是非常常見的,其實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駕照代扣分,是習以為常的事,開車的人都心知肚明。其實用他人駕照代扣分,性質其實就和交通肇事者找人“頂包”一樣,不管是“借分”還是“買分”都屬于妨礙公務的違法行為。也就是說一般日常的交通違法找人頂包代扣分,屬違法行為,但不算犯罪。

對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銷分,或3名以上的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將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交通違法處理業(yè)務,并對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進行調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zhí)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關于我們 丨 聯(lián)系我們 丨 廣告合作 丨 誠聘英才 丨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18 武漢門戶網 kudan.com.cn鄂ICP備16007396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