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留言板上,看到有人詢問,自己辦理了公積金貸款,還能提取配偶的公積金嗎?目前,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經給出答復,如果你也有同樣的問題,可以來了解下。
問:公積金貸款后夫妻一方的公積金還能提取嗎?
答: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武公中規(guī)〔2021〕3號)規(guī)定,家庭有未結清的純公積金貸款,除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外,不得辦理其他提取業(yè)務。
因您的家庭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故您的配偶無法辦理公積金提取業(yè)務,該情況可注冊登陸公積金個人網上業(yè)務系統(tǒng),自助開通委托扣劃業(yè)務,選擇按月或按次委托扣劃,使用公積金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
問:婚前老公在武漢有一套商貸的房子,本人在武漢名下無房子,公積金未曾使用過,使用公積金貸款算首套還是二套?
答:根據《武漢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武公中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借款人及配偶首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在武漢市房產部門的信息系統(tǒng)中,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記僅有一套住房,并與擬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按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您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屬于二套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