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漢陽區(qū)民政局月湖婚姻登記點是武漢漢陽區(qū)民政局新搬遷的為準,地址在什么地方,其中月湖附近有不少網(wǎng)紅點可以打卡拍照,下面了解下。
成立于1992年10月的漢陽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將正式搬遷至武漢市漢陽區(qū)四新北路125號漢陽區(qū)政務服務中心1樓大廳。
?交通:乘坐585路、803路公交在漢陽大道漢陽火車站下車,步行10分鐘即可到達
咨詢電話:027-84635473。
?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周六延時服務上午9:00—下午4:00
婚姻登記必要材料:
1、雙方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各1份;
2、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原件1份。
一、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雙方均無配偶
2、雙方自愿結婚
3、男方已滿22周歲,女方已滿20周歲
4、雙方?jīng)]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5、雙方均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需提供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內(nèi)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供本人的常住戶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證件。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件。
三、辦理婚姻登記可以選擇在哪里辦理嗎?
辦理婚姻登記可以選擇在雙方戶籍地的任何一方辦理。
四、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書應負怎樣的審查義務?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書是形式審查,而不是真實性審查。
五、婚姻登記機關能為自愿離婚但未簽署離婚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嗎?
婚姻登記機關不能為自愿離婚但未簽署離婚協(xié)議書的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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