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只要是對他人注冊商標權益有侵害行為的,那么都是屬于對商標的侵權。具體而言,商標侵權的行為就包括在尚未取得商標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就在同樣的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已經(jīng)注冊或者比較類似的商標。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其實也會構成商標侵權。
1、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或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4、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通過該域名進行有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
1、當事人協(xié)商:根據(jù)《商標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侵權人侵犯商標所有權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之間可以就因此引起的糾紛進行協(xié)商解決,商標所有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侵權商標標識等。
2、工商投訴、舉報:當與商標侵權人就商標侵權糾紛不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時,商標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前期收集的商標侵權人侵權行為的證據(jù)材料向相關工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工商部門處理時,若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對違法經(jīng)營額五萬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jīng)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經(jīng)營額或違法經(jīng)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法院訴訟:當商標所有權人經(jīng)過與商標侵權人協(xié)商或通過向工投訴舉報仍不能解決商標侵權糾紛的,此時作為商標所有權人可以采取將爭議提交給法院訴訟解決,并提請諸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jīng)濟損失、登報道歉及消除影響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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